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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第二批次)



为切实做好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2025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博士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批次》《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第二批次)》的要求,制定地理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方案第二批次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地理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学部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部领导、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部领导

 员:博士生导师、学部党政领导、纪检员、思想政治考核员、研究生秘书等

地理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地理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部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工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五)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超计划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

三、资格审查

地理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材料审核组,材料评审专家组依据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第二批次)》,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评审成绩。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申请资格,不再进行后续环节的考核。

地理学部按最高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合格名单,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原始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将合格面试名单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体检及收费

(一)面试形式

地理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面试按照学校要求,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

(二)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13日

2.面试地点:地理学部睿智5号楼220、222、223

(三)面试要求

1.严格按照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进行面试。

2.面试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在面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3.考生面试时,须向地理学部提交现场签字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地理学部负责认真核验考生身份证,防止替考出现。面试前须对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拍照,并将电子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理学部同时保留以便核查。

4.地理学部纪检员全程参与监督,进行全程全景摄像。面试结束后面试教师纪检员须当场在《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计分表》上签字,严禁涂改。

5.在面试现场,所有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交由纪检员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

6.面试期间,地理学部所有面试考场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面试考场视频在面试结束后由地理学部存档备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核时间与面试考核时间同步。

此项工作由地理学部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负责。

(五)体检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体检,审核体检报告。

2.2025年616,地理学部将考生提供的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交至校医院,校医院617前将体检结果反馈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费收取事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复试费由地理学部统一收取,复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上交学校财务处。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评审成绩”占50%,由材料审核和研究报告成绩组成;“面试成绩”占50%。

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研究报告成绩×50%+试成绩×50%

2.根据导师分配招生计划,在所报考导师的学生内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果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据材料审核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考核结束后,地理学部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签字盖章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

4.考核综合成绩由学校统一进行公布。

六、录取

(一)遵照教育部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录取原则。

(二)在录取前再次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材料评审和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地理学部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面试成绩、录取提出质疑时,地理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七、考生复试入校安排

(一)入校安排

1.确保面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规定报到时间由地理学部工作人员带领下统一入校参加复试考生的入校报备事宜由地理学部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

2.入校后考生在划定的区域内参加复试,复试期间禁止无故离开划定的区域。

3.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考生由地理学部工作人员带队按照入校路线离开学校。

(二)应急处理

1.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等情况,由地理学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带领考生离开复试现场,并立即联系校医院进行处置,同时启用备用复试考场,并对原复试考场开展消杀工作。

2.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等情况,由地理学部立即更换备用人员,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266(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

0871-65941202(地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

2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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