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拔尖基地班专业定位
地理科学拔尖基地班是云南省首批高校拔尖学生培养项目,秉持“全球视野、边疆情怀、地域特色”的理念,践行“厚基础、高起点、强能力、重素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求,旨在为国家培养具有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具备突出的学术思考能力、突出的专业和社会实践能力,立志献身于地理科学基础研究的未来地理学家、地理学研究领军人才;并为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促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提供拔尖人才。
二、拔尖基地班遴选条件
1.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对地理学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具备科学研究潜力,且有志于长期从事该领域相关研究工作,鼓励跨学科学生报名。
3.高考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考数学成绩>=105且高考外语成绩>=105。
(2)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科批分数线>=110且高考外语成绩>=120。
(3)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科批分数线>=110且高考数学成绩>=115。
4.如申请者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突出表现(如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或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奖励等),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可适当放宽部分遴选条件。
三、拔尖基地班招生规模
面向全校2025级学生启动选拔程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体育类专业、定向招生以及教育部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除外),择优录取不超过15人。
四、拔尖基地班激励机制
地理学部将为拔尖基地班学生的全面成长提供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拔尖基地班学生将在出国学习交流、升学深造、海外实习实践、国内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享受优质资源。
1.设立学习交流及实习实践项目,每届学生至少参加1次不少于2个月的国外学术交流、访学活动或海外实习实践;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国内校际学术交流、访学活动或实习实践。
2.设立“地理科学拔尖基地班学业奖学金”,100%覆盖进入拔尖基地班学习的学生(5000元/生/年,4年共计20000元/生)。
3.设立“地理科学拔尖基地班优秀学生奖学金”(1次/年),专业学习成绩进入前10%的学生获一等奖10000元奖学金;进入前20%的学生获二等奖5000元奖学金;进入前30%的学生获三等奖3000元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兼得。
4.设立拔尖基地班优质资源倾斜保障。
(1)达到拔尖基地班毕业标准,在研究生推免中予以重点推荐。
(2)选派国内外优质师资授课。
(3)优先资助拔尖基地班学生参与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科学考察等活动。
五、动态调整(流动)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地理科学(拔尖班):
(1)入校以来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的;
(3)课程成绩(不含通识任选课程)有不及格的;
(4)专业课总成绩排名后20%的学生,且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3.75的);
对有上述情形的学生,若在创新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出改进计划,经学部严格考核,可保留其在地理科学(拔尖班)学习资格。
2.如有空缺名额,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地理科学(拔尖班):
(1)身心健康;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3)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75;
(4)课程成绩无不合格者;
(5)专业兴趣浓厚,有良好的学术创新潜质。
(6)英语四/六级≥425分或有专业特长、创新成果和科研潜力突出(如主持1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排名第一)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获发明专利者(排名第一))。
符合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通过学部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补足空缺名额。
六、毕业要求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且所获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并达到如下拔尖基地学生的毕业标准,方为达标。
1.通过英语CET6或IELTS≥5.5或TOFEL≥80分或PETS5≥55分或PTE≥50分;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其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参加省级以上高水平学科竞赛奖励1人次(排名第一),或获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
七、报名及材料审核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高考成绩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地理学部(睿智5号楼)426李老师处,同时扫码填写线上报名表。

3.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14日17:00。
(2)2025年9月17日前审核报名资格。
(3)2025年9月下旬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地理专业知识、英语应用能力、学术创新潜能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5年9月底公示录取名单。
4.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1-65941255)
八、以上条款解释权归地理学部所有
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