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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2021年04月20日 15:29  点击:[]

一、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有接收单位的,提供《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非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有接收单位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三、换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已就业的毕业生,需改派至新用人单位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和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三方协议或单位接收函或劳动合同。

四、换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非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毕业生,出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办理《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关系,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与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研究生,已经有接收单位的,提供《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七、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非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研究生,已经有接收单位的,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八、换发《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已就业的毕业研究生,需改派至新用人单位的,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和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三方协议或单位接收函或劳动合同。

九、换发《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非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研究生,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毕业研究生,出具《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

十、办理《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已经有接收单位的,提供《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十一、换发《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改派至新用人单位的,提供《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和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三方协议或单位接收函或劳动合同。

十二、换发《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非云南籍省内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毕业生,提供《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

十三、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遗失《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需要补办,提供毕业证原件(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验)复印件一份、并由本人填写《毕业生诚信承诺书》。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四、补办省内院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遗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补办,提供毕业证原件(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验)复印件一份,并由本人填写《毕业生诚信承诺书》,补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五、补办省外院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省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遗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补办,请与毕业生与培养院校或培养院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办理。

十六、特殊情况:

1、云南籍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需要变更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需提供新变更地户口簿或当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申请表》,换发《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2、云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要变更生源所在地的,提供新变更地户口簿或当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申请表》,换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云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研究生,需要变更生源所在地的,提供新变更地户口簿或当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申请表》,换发《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需要变更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提供新变更地的户口簿或当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申请表》,换发《云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871-65156863 投诉电话:0871-65169216

联系人:罗老师、王老师 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号教育厅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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