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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公告

2021年04月26日 14:39  点击:[]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玉溪市江川区决定2021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

项目

学    科

招聘学校 (单位)

小计

语文教师

数学教师

英语教师

历史教师

地理教师

生物教师

政治教师

化学教师

舞蹈教师

体育教师(游泳)

小学语文教师

小学数学教师

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

5

1

1

1





1


1



玉溪市江川区第二中学

9



2

2

1

2

2






玉溪市江川区职业中学

5

2

1





1


1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小学

6











3

3

合    计

25

3

2

3

2

1

2

3

1

1

1

3

3

具体岗位设置情况及要求详看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学位的优先。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3.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健康。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4日18:00前发送至对应学校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江川区2021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

3.应聘者按公布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877-8011829、18187716673)

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报名邮箱:ymyz2013@126.com,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8087789120)

玉溪市江川区第二中学报名邮箱:478576825@qq.com,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18087705919)

玉溪市江川区职业中学报名邮箱:1932084536@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8187733659)

小学教师岗位报名邮箱:3070486386@qq.com,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8087706327)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由考核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并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于2021年3月18日8:30-11:3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玉溪市江川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大厅(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大街小学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分岗位达不到1:3比例时,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按初审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2.进入面试、试讲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和试讲。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面试与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试讲

招聘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比重为4:6,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60%。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再次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组织试讲,并按试讲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免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职中舞蹈教师可延后取得)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七)体检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801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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