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各班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的机会,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学生“争先创优”,推动我校学风、校风建设,要切实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把握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二、评选名额
学部本科生省级“三好学生”评选6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2名,“先进班集体”评选4个。
三、评选范围及要求
1.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在2019-2020学年评选出的校级“三好生标兵”、“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且德育学分绩点不低于3.5,或在省级先进班集体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2.云南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在2019-2020学年评选出的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学院优秀的班级中产生。
四、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先进班集体: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党)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班级内有违法行为、安全责任事故;班级内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现象;班级存在较多晚归、宿舍违纪、宿舍脏乱差的不予参评。
五、评选方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班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自行向学院(学部)提出申请,由学部组织评选,并进行评选结果推荐和上报。
2.先进班集体:在符合条件的班级中组织评选,学部进行评选结果推荐和上报。
六、相关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需上报的材料包括:《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附件2)、《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3)、《云南省“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4),附件中的学校意见或学校审核意见由学生处统一处理。
3.各班于2021年4月13日10:00前提交申请书;4月14日前(星期三)11:00前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相关材料纸质版上报学部323办公室金老师处,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78008570@qq.com;先进班集体材料于4月16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78008570@qq.com,逾期以弃权处理。
七、评选结果及应用
1.学部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在学部内进行公示。
2.学部将扎实做好对先进典型的评选、宣传与学习,大力弘扬优良学风。
八、未尽事宜,由学部学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2. 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云南省“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地理学部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