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普通日制在籍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按学部毕业生总数10%的比例等额评选,学部共342名毕业生,共推荐34名,各班级名额分配表如下图。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考试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 10%(按照大学期间每次综测成绩相加后的平均成绩排名计算) 且至少获二次校级以上表彰(指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等,获二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单项奖折算为一次校级表彰);
4.缓交学费、无故欠费、恶意欠费的毕业生,依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欠费收缴暂行办法》(云师大〔 2008 〕 7 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不得参加评选。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以上条件进行评选,若符合条件的同学少于所分配的名额,请与左文君联系,再次进行名额调整。
四、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考核、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班级推荐、民主评选;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在本班学生中进行评议、民主推荐产生,经公示,班级学生无异议后报学部;
3.各班级推荐上报的毕业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附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学部留存)(请填写完班级意见),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云南师范大学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在12月28日前提交学部学工办323左文君老师处。
4.学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